马龙:“四个加强”升级村级民主监督

发布时间:2015-09-14 09:33:18   来源:曲靖市纪委

日前,马龙县出台了《关于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管理的意见》,明确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职责,突出重点对村务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实施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村务工作中违规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加强廉洁自律监督。对村“两委”执行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及时进行监督,包括危房改造工程,民政工作,环境整治等重点事项。认真对照村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工作纪律要求对村干履行职责,依法办事进行监督。对不按制度办事和违反规定的,督促村干部个人作出说明、解释和整改,并视情况向乡镇纪委反映,由乡镇纪委出面督促整改。年终组织召开质询听证会,督促村干部做好述职述廉工作,开展村干部双述双评双公开活动和民主评议的形式给予最终评价。

加强党务村务公开监督。认真审核党务、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及程序,督促村“两委”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认真征求村民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意见建议,对公开事项存有疑义的,应及时向村委会提出,并在规定的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和处理。

加强工程建设监督。重点加强对危房改造、村级工程等建设进行全程监督。主要包括: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档案资料是否健全、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工程验收是否合格等。和户主进行交流,了解困难,并及时向村干部反映,对工程质量、标准、用工等实施全程监督,使整个工程建设达到既快又好的效果。

加强村级财务监督。按照乡镇纪委统一制定的村级财务监督报表,根据村务收支情况逐一列出明细,实行一月一上报,并由乡镇纪委进行监督把关,对不符合程序、不合理的支出坚决不予报销,从而全面规范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