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着力查办损害群众利益案件促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5-09-10 20:05:41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县按照“严厉惩治腐败,促发展保稳定”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发生在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办力度,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了查办基层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综合效应,扎实推进了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拓宽案件线索来源。为畅通群众信访诉求渠道,县纪委建立了“四个一”信访举报体系,即建立一个群众诉求中心,配备一个举报信箱、设置一部举报电话以及公布一个举报电子邮箱,方便群众来信来访。同时,加强信访处理和甄别工作,对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的信访案件及时进行排查、筛选、初核。通过纵向联动和横向协作,整合群众诉求信息资源,搭建服务群众工作监督平台,构建省、州、县纪检监察机关和乡(镇)、村(社区)“五级联动”的网络系统。全县共设立了14个“群众诉求中心”、91个村委会(社区)“说事室”、35个县属部门“群众诉求接待室”、240个村民小组“说事室”、 188个群众诉求意见箱。截止目前,通过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信息监督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1753件,已办结1529件,办结率达87.2%,有效维护了群众权益,最大限度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

健全案件查办机制,提升案件质量效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职能,调动各部门协同办案,增强合力。在查办案情复杂、涉及面广、涉案问题较多的重大案件,特别是涉及领导干部违纪或职务犯罪的案件,县纪委组织专门联合办案组,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县纪委监察局通过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查促纠,切实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管,加强对乡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促进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维护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宣传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强化部门组织协调,整合案件查办力量。县纪委监察局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以及司法、审计、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有效整合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力量,通过会议协调、文件协调、特殊情况协调的方式,切实发挥各职能部门在办案中的作用,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了线索流向由线性到网状,办案力量由单一到联合,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有效突破违纪违法案件。2014年以来通过以上各执纪执法部门共同协作配合,共立案查处了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10件14人。

着力查处民生案件,促进农村廉政建设。该县把关注民生、解决突出问题做为工作重点,严肃查处基层乡村干部中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有力维护了集体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扎实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工作深入开展。今年以来县纪委重点查处了教育乱收费、城乡低保、五保、狐儿补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民政救助钱物发放等强农惠农资金拨付、管理使用中“吃拿卡要扣占贪”、低效浪费以及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等问题;侵占集体“三资”、以权谋私和虚报冒领征地补偿费用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与民争利等行为。2014年以来受理涉及民生领域的信访举报40余件(次),其中立案查处14件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