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有章、有序、有效”运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确保高效安全

发布时间:2015-09-10 10:37:27   来源:云南省纪委

会泽县在恢复重建工作中,严明纪律,执纪问责到位,“有章、有序、有效”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及运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确保高效安全。

一是管理有章。严格按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拨付管理民房恢复重建资金,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专人、专户、专帐”核算管理,民房恢复重建资金按工程进度分批次拨付到重建户或修复加固户专用“一折(卡)通”上,并建立分户台账,严禁截留、挪用重建项目资金,从制度上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有据可办。

二是审批有序。建立“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审批制度,对灾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使用中央包干资金实行计划审批,确保中央地震补助资金管理的规范安全运行。

三是督查有效。结合灾区实际,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跟踪问效。截止目前,已到位“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138950.8万元,占规划总投资43.11亿元的32.23%,已安排拨付68761.497万元,占到位资金的49.49%。累计完成投资137475.91万元。

四是执纪严明。会泽县在恢复重建工作中,严明纪律,执纪问责到位,对懒政怠政的12名干部和1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今年以来,全县已有42名党员领导干部因懒政怠政和违反工作纪律被问责,4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