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12345”举措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

发布时间:2015-09-10 08:53:13   来源:大理州纪委

洱源县在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进程中,切实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管理监督,按照“一账、二会、三单、四制、五律”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不断规范工作流程。

一账。建立工作台账,要求各村认真记录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如实反映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监督的情况,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发挥监督作用。

二会。村级每月例会和乡级季度交流会。各村每月召开好工作例会,梳理本月工作内容,明确下月工作安排;乡纪委每季度召开一次主任会议,分析存在困难,为进一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

三单。月度报告单、季度通告单以及监督事项提醒单。月度报告单由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向乡纪委报送;季度通告单由乡纪委按季汇总各村监督事项后,对存异议或拟下发提醒卡的事项进行汇总整理;监督事项提醒单,即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存在质疑的事项,报乡纪委备案。

四制。工作责任制、会议列席制、定期分析通报制、考核测评制。工作责任制即明确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会议列席制即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两委班子会议,对村级重大项目或决策具有知情权、咨询权和建议权;定期分析通报制即要求各村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期分析并向村党组织汇报;考核测评制即年底对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进行考核,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五律。明确五项工作纪律,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强化履职意识、自律意识,做到监督不越权、参与不干预、履责不对立、对事不对人、帮忙不添乱。(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