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纪委监察局出台《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08-29 09:35:14   来源:大理州纪委

为充分利用开通的“苍洱清风”微信公众号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教育,近日,大理市纪委监察局出台《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微信管理。

《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是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工作部署、工作重点、案件查办、作风整治、工作动态、廉政文化等。信息来源为已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典型案例,已在纪检监察机关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的信息,《大理市纪检监察》简报上刊登的内容,全市廉政文化建设情况等。信息将综合运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发布。信息的发布、更新、维护等工作由市纪委宣教室具体负责,每间隔1天更新信息一次,每次更新信息不少于3条。

《管理办法》公开了保障微信公众号安全、有序运行的两项机制:一是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将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审批发布信息,加强发布信息归档管理,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二是应急处置机制。发布信息一旦失实、泄密或引发负面影响,将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删除相关信息,发布正面信息,消除误解和影响。

《管理办法》要求微信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纪律规定,不得发布违反宪法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不得发布危害公共利益和侵犯他人权益的信息,不得发布有违反社会公德的低俗信息,不得发布虚假信息。同时,要求微信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若发生违反规定发布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杜永祥  陈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