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纪委按照“三转”要求,严格落实责任,通过抓实责任体系、体制机制、作风建设、惩治腐败、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全面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坚持聚焦中心“不走样”,强化责任体系执行力。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协调推动重点任务的体制机制。年初与8个乡镇和66个县直部门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半年检查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落实整改,进一步细化了指标,明确了任务,靠实了责任。
坚持改革创新“不动摇”,激发体制机制潜在力。抓议事协调机构职能发挥,不断巩固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成果。抓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优化机构设置,推进组织制度创新。抓责任制检查考核,不断完善主体责任考核机制,半年和年终考核由县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责任制工作,促进各级党委全面领导、组织、主抓党风廉政建设,使主体责任实现制度化、程序化和具体化。
坚持正风肃纪“不懈怠”,把准作风建设导向力。以忠诚干净担当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为抓手,对全县66个县级部门和8个乡镇党委“六个严禁”和“为官不为”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全县共73个单位707名领导干部签订“不收送红包承诺书”。共组织明察暗访19次,累计督查县级单位166个,乡镇40次、村级41次、3个站所、3个景区、1个商场、8家农家乐、9家餐馆、212辆公务用车。
坚持纪律审查“不手软”,增强惩治腐败威慑力。始终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肃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上半年,共受理来信来访35件,信访初查初核28件。党纪立案查处8件8人,涉及科级干部1件1人,其他人员7件7人,根据法院有效判决处分3件3人。行政问责6件6人。
坚持从严从实“不松懈”,提升干部队伍战斗力。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了4次上党课和6次集中学习活动,进行了3次下乡调研,组织了4次“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先后选派6名干部参加中央、省、州纪检部门组织的培训,坚持周五集中学习制度,加大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县纪委监察局被命名为第十三批县级文明单位,第十三批州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