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立足早防范、早发现、早纠正,积极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机制,完善风险防控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教育引导“早”提醒。将廉政勤政优政内容作为重点专题学习篇章编入《红塔区科级领导干部学习材料》,作为科级领导干部、挂职干部、后备干部年度学习内容并要求撰写心得体会;组织《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时代楷模高德荣》、《习近平用典》、《大道之行》等专题学习,开展《宪法》《党章》专题测试,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听取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实地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强化领导干部廉政意识;举办以依法治区等为主题的主题班和专题研讨班,培训各级领导干部320余人,组织101人次开展了专题研讨;打造了8家具有红塔区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并搭建起“一园一文化”、“一室一屏幕”、“一角一图书”、“一楼一主题”、“一点一特色”的廉政教育“五平台”,通过设立廉政文化专栏和主题园、绘制具有地域文化气息的“墙体文化”、放映廉政影视作品等措施,不断创新廉政教育方式,强化教育效果。
日常监督“早”发现。坚持“从小处入手,于细微处见作风”,建立作风建设督查常态化机制,突出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节假日和上下班重点时段,开展上下班纪律、公车管理使用、公款吃喝等方面的作风建设督查,严厉惩治领导干部纪律作风问题;坚持“有的放矢、不留缝隙”,围绕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促进领导干部积极作为、正确作为,建立区委常委带队适时督查“稳投资、促增长”情况和区纪委月督查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严肃督促整改。实行区委常委班子成员约谈领导干部制度,针对领导干部身上的轻微、倾向性问题,有重点实施日常廉政约谈、任前廉政约谈、警示廉政约谈、诫勉廉政约谈和回访廉政约谈“五类约谈”,切实做到早预防、勤提醒、常监督。2015年以来,区纪委进行警示约谈3人,任前廉政约谈38人,回访廉政约谈14人。
源头立制“早”预防。制定出台《红塔区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暂行办法》,自2015年起突出重点开展常规巡查和专项巡查;着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红塔区关于落实“不跑上层下基层、不看关系看政绩”导向有关事项的规定》(试行),从严规定领导干部深入基层、随机调研等要求,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四风”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规范红塔区区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意见》、《红塔区乡、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红塔区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全面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制定《关于在村(居)民小组设立廉政义务监督员的指导意见》,在全区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村(社区)所属村(居)民小组设立廉政义务监督员,全区759名廉政义务监督员持证上岗,对各小组执行廉政规定、贯彻廉政建设任务部署等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收集上报廉政信息。制定《关于在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建立医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方案》,在全区15个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40个学校建立监督委员会,对重大决策、工程、采购。资金财务、重大事项、医务(校务)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从严查处“早”纠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大不放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查处、早纠正,做到露头就打,用纪律管住大多数,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同时实行“一案双查”,督促单位领导履行好“一岗双责”,全面落实“两个责任”。2015年以来,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件查处16人,结案9件(贪污贿赂类2件,失职渎职类2件,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1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1件,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1件,违反财经纪律2件),14人受党纪政纪处分(开除党籍8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