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纪委创新宣传教育形式 夯实“不想腐”思想基础

发布时间:2015-08-24 15:21:10   来源:怒江州纪委

怒江州纪委创新宣传教育形式 ,把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大宣传格局,运用新媒体拓展党风廉政宣传,“宣讲”结合,不断夯实“不想腐”思想基础。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大宣传格局。与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密切配合,就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分别提出工作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在安排业务工作中必须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内容进行宣传和布置,党风廉政教育进党校、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州内报纸、网站、电台、电视台开辟专题、设置专栏开展党风廉政宣传。

充分运用新媒体拓展党风廉政宣传。紧跟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步伐,在巩固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搭建了官方网站、手机短信、微博“三个新平台”,图文并茂、影音同频,使党风廉政宣传更开放、更快捷。一是《怒江纪检监察网》功能完善。把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和加强党风廉政宣传“两大功能”科学结合起来,设置了监督举报、高层部署、本地动态、基层信息、政策法规、廉政文化、廉政视频等14个宣传栏目和资料下载、会议报名系统等两个“工具”栏目,做到“天天有更新”,全面、及时、准确开展了宣传工作。二是官方微博影响广泛。在新浪和腾讯同步开通“廉洁怒江”州纪委监察局官方微博,与纪检监察网链接,同步发布消息,进一步拓宽了廉政宣传教育渠道,同时开辟了一条便捷畅通的监督渠道。三是编发手机廉政短信“常提醒”。每逢节假日,通过中国移动“怒江州纪委短信平台”编发廉政短信,把“廉政提醒”融入到“节日祝福”中,提醒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过“廉”节。三年来,共编发廉政短信24000条次。四是电子屏幕滚动宣传更持久。督促有公共电子显示屏的广告公司和单位,长期滚动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廉政警示语、纪律规定等16000余次,推广办公电脑使用“廉政”屏幕保护图案,寓廉政宣传教育干部群众于平时的工作生活之中。

“宣讲”结合,增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实效。在宣传中教育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在教育中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实现“一起开展、相互促进、同步见效”的目的。一是积极扩大对外宣传影响。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报送系统上报信息152条,采用139条;《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党风》等省级媒体刊载419条,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人民网、新华网等国家级主流网络媒体每年均有刊载。二是持续开展反腐倡廉宣讲活动。从2013年开始,坚持开展“每月一课”“每季一讲”“每年一测”活动,实现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全州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上“廉政党课”469场次;“怒江州党风廉政建设宣讲团”分别到州县各单位开展廉政教育讲座64场次,参训12800人次;州委党校举办9期培训班,均开设党风廉政专题,参训1154人次;连续两年开展廉政知识测试,6826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测试合格。三是深化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3场次,参学5750人次;剖析14个典型案例,编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读》《身边的警示》共14000册,发放给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强化查办案件工作的综合效果;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共88个,其中省级5个,州级33个,县级50个;建设廉政文化小广场4个、廉政教育室4个。(杨亚仁 祝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