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三种形式”聚焦宣讲主责提升宣传工作影响力

发布时间:2015-08-20 15:03:59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纪委按照“三转”要求,突出宣讲主责,更加聚焦主业,坚持一手抓宣传,一手抓党纪党规教育,改变以往宣讲方式,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宣讲,正确解读中央、省、州出台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执纪要求,做到宣讲广覆盖,让广大党员干部听得懂、听得明白,切实使党风廉政要求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警营,取得了新成效。截至目前,上半年,西双版纳州纪委有关领导和宣传部负责同志深入全州各级各部门宣讲10场,5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了教育,受到了基层普遍欢迎。

开展巡回宣讲。借助专题教育的深入开展,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和遵守党规党纪的主题主线,深入各地各部门,运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深刻剖析发案的根源,明示党规党纪的要求。通过课堂这一阵地,高频发声,深刻阐述十八大以来党风政风社风民风的变化,让学员们在聆听中感受到悄然变化的政治新常态和社会新风正气。景洪市活动办还特别制作了授课的视频光碟,放发至各乡镇农场学习。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面临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增强了责任感、使命感。

实行“小灶”宣讲。根据不同的单位、部门及不同的层面、群体,因材施讲,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如对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部门和资金、项目较多的行业,结合相关的党规党纪,围绕具体岗位特点,穿插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内容并帮助和引导其查找廉政风险点,提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建议。让广大党员干部既增强了拒腐防变的意识,又筑牢了风险防范堤坝。

实施“点菜”式宣讲。根据一些单位的要求,安排专题宣讲,及时有效帮助有关单位党组织化解党员干部中廉政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的不良倾向与苗头。如宣传人到某个单位宣讲时,该单位负责人提出,班子成员中有部分领导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着等待、观望的思想,甚至有时还会发出“一阵风”的言论,希望加强对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的解读。为此,宣讲人在宣讲过程中,引入各地正风肃纪的典型案例重点对八项规定内涵、意义,需要把握的底线和中央加强作风建设的决心、要求进行了讲解,诠释了作风建设必须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常抓不懈。课后,参加听课的同志深有感触的说,通过听讲,让我认识到了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腐败与廉洁只有一念之间,一线之差,只有防微杜渐,坚守底线,才能远离腐败,干净干事,服务人民。

通过持续开展的反腐宣讲活动,锻炼了队伍;提高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地位;对“反腐败影响经济发展”、“作风建设只是一阵风”等进行了有力的驳斥,对“党纪与国法”、“树木与森林”、“常和长”、“廉政与勤政”、“治标与治本”等关系进行了深刻阐述,厘清了反腐斗争的模糊观念,形成了正面的引导;防止了“不教而诛”,让广大党员干部明白守纪律、讲规矩的底线和红线,知道哪些“高压线”不能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