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五强化”落实“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5-08-19 17:14:30   来源:楚雄州纪委

今年以来,双柏县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抓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通过强化研究部署、督促检查、问题导向、集中约谈、考核奖惩,切实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抗在肩上。

强化研究部署压实责任。印发了《中共双柏县委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制定了《双柏县纪委监察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县处级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将县委主体责任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和县委常委身上,确保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扛。在年初县纪委全会上专题研究部署“两个责任”,分别签订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上半年来,县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再研究、再部署。

强化督促检查砸实责任。日常工作中,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的动态监督。由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带队对县级部门和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调研督察的同时,采取抽查与自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就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中,由县纪委督查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年底,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一次集中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强化问题导向指明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项检查,直言不讳指出存在问题,对问题一一分类,为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指明改进方向,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上半年开展的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203个,下发通报一期,点名道姓通报了存在问题的单位和各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

强化集中约谈推进责任。采取重点督查、专项督查、会议汇报等形式,不断加大“两个责任”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进展缓慢、完成任务不力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并跟踪督查督办。去年,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评定为基本合格的3个单位和不合格的1个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3名纪委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强化考核奖惩“倒逼”责任。修改制定了《双柏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挂钩,严格责任追究,对查办案件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导致问题频发的部门和单位,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负责人的责任。通过责任追究,倒逼各级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苏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