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六员”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

发布时间:2015-08-17 15:41:13   来源:保山市纪委

昌宁县为了进一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作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六员”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村级权力运行监督。

一是政策法规宣传员。以廉政文化进农村和村务公开为载体,通过开设宣传栏、入户宣传等方式,协助村“两委”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宣传以及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关系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种政策法规宣传,耐心做好有关政策的解释,有效消除群众的顾虑,促进群众对政策法规的学习了解。

二是民主决策代言员。在村级组织运转中,积极建言献策,全程监督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村级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研究决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四议两公开”决策实施过程,如发现村(社区)“两委”未严格遵守“四议两公开”及时督促其重新召开党员大会或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监督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情况。

三是财务管理监督员。定期对村(社区)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疑问或有群众举报的财务情况,及时上报乡镇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防护墙”和“连心桥”的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制定本村(社区)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村(社区)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招投标活动。按照有关规定,配合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站”定期检查、审核村(社区)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

四是廉情社情信息员。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里的1名兼任“廉情社情信息员”,采集报送本村(社区)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工作任务情况;采集报送本村(社区)的廉情、信情、社情;及时反映领导干部、党员、群众对本村(社区)的工作意见、建议,提出加强和改进本村(社区)工作的办法和措施;承担上级部门相关工作的调研任务;报送专项工作情况。

五是矛盾纠纷调解员。定期走访党员群众,变群众上访为村务监督会委员下访,充分发挥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群众信任的优势,时刻关注群众对村组干部的不满和误解,及时向群众进行解释说明,及时报告和处置,着力将一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是不正之风巡查员。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小组干部、农村党员、驻村工作队员、村医、小学教师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防止农村基层不正之风蔓延。(穆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