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四个规范”要求严肃财经纪律

发布时间:2015-08-14 09:15:15   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日,临翔区纪委在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区31个单位(部门)国有资产铺面出租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严肃财经纪律工作会,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鲁应斌同志对严肃财经纪律提出“四个规范”要求。

规范财务管理。全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将款项缴入财政专户,有无“坐收坐支”、转移资金、私设“小金库”、变相发放职工福利、私分国家资金等问题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区纪委监察局和区财政局对各单位的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区财政局要就全区普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私设“小金库”、变相发放职工福利、私分国家资金等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并向全区作出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通报,存在问题的单位必须根据通报情况再次进行整改。区纪委将对整改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严肃执纪问责。

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要随时与区直各单位进行财务对账,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并加强非税收入执行情况统计和分析,及时报送非税收入统计报表。各单位要严格非税收入管理,坚持从票据的购领、核销等环节进一步加强票据的精细化管理,严格财政票据发放和使用,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开展非税收入征管自查,特别是经检查存在非税收入不规范的个别单位要进行全面细致自查,并按照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落实。

规范财务人员业务培训。针对部分单位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不具备从业资格等情况,要强化措施、完善机制,着力推进全区财政业务培训,区财政局要牵头对财务人员进行经费开支、票据规范使用、原始凭证审核、财务报表管理、遵守财经纪律等方面培训,要在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和程序要求基础上,确保实现财务人员培训全覆盖,努力提升全区财政服务能力和水平。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财务人员工作纪律和业务考核,切实把思想品质好、业务能力强、理论基础好的人员选拔到财务工作岗位上来。

规范奖励资金。各单位要本着严肃认真、高度自律的态度对自行设立奖励资金、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违反规定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等问题和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全区各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营造良好财经环境。(段朝波  罗海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