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严肃带薪年休假有关纪律

发布时间:2015-08-12 15:09:29   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日,临翔区针对带薪年休假事宜出台了《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排机关干部年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了干部年休假的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提前3日报备的规定,严禁不履行审批程序擅自休假,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本地区和私自出国(境)。离开本地区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如实报告外出时间、地点、出行方式等。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单位必须掌握主要负责同志去向及联系方式。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区的有关规定要求,倡导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和廉洁、朴素、文明休假,自觉抵制各类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要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带薪年休假期间公务用车必须停放在单位,由单位统一管理,不得将公务用车停放在小区,更不准用公车旅游、探亲访友等;严禁用公款报销吃喝、旅游和参与娱乐健身活动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将吃喝、旅游和参与娱乐活动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转移到下属单位或有隶属关系的单位报销;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参与各类赌博活动和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带薪年休假有关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违纪的党员干部绝不手软,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从重从快查处,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区纪委将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的,按照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