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二十廉”活动促廉政文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5-08-10 10:05:09   来源:楚雄州纪委

2015年以来,禄丰县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教育、示范、熏陶和导向作用,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以党风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以培养廉洁高效、公道正派的领导干部作风为目的,以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为根本,大力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镇村廉政文化建设。

开展教育宣廉。把廉洁从政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及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等内容列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和政绩观之中,每年每个单位组织1至2场党风廉政形势报告会,每半年上1次廉政党课,大力倡导廉洁奉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公道正派的良好风尚。

开展法纪规廉。组织学习《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知识学习。

开展考试学廉。举办党纪条规知识竞赛和测试,使党员干部增强法纪意识,规范干部职工从政行为。

开展榜样导廉。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勤政廉政先进事迹报告会,通过榜样的激励,从正面引导示范。

开展以案警廉。召开典型案例通报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

开展读书思廉。以“读书修德,以德律己”为主题,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及习近平有关廉政建设重要论述,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提升道德境界。

开展预警教育促廉。采用多种形式,在领导干部任职到岗前或事前开展预警廉政教育,形成廉政预警机制,履职在岗时对苗头性问题进行诫勉督导,形成动态监管机制,对有轻微违纪违规行为的进行批评训示,强制责令纠错,形成保护挽救机制。 

开展活动传廉。通过举办廉政文化作品创作,举办反腐倡廉成果展览,开展党风廉政文艺演出、书画比赛等活动,丰富机关廉政文化生活。

开展干部诺廉。党组织与单位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新任干部开展廉政宣誓、个人述廉、民主评廉等活动。

开展家庭助廉。组织开展“廉内助”等评选活动,党组织与家庭签订“廉洁家庭承诺书”等活动。

开展组织督廉和谈话促廉。在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中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活动。

开展廉政档案备案储廉。全面推行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建立廉政档案微机管理系统,全面、详细、真实地记载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情况,促进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外出报告等制度的落实。

开展刹风养廉。认真组织开展“四风”整治活动,努力营造纯洁的党风、和谐的政风、务实的作风。

开展典型树廉。组织评选表彰一批勤政廉政先进个人,进一步形成褒扬先进、弘扬正气的良好氛围。

开展制度保廉。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开展任期审廉。认真组织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

开展访贫思廉。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与贫困村同吃同住同劳动。

开展节日倡廉。在节日期间编发廉政短信和对有关廉洁自律规定进行廉政提示,提醒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开展载体宣廉。在办公走廊或会议室等显眼位置悬挂反腐倡廉警示牌,营造机关廉政文化氛围,提醒全体机关干部要廉洁从政、遵纪守法;充分利用本部门网站,在网页上设立廉政文化建设专栏,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

开展文艺颂廉。组织编排反腐倡廉文艺节目,广泛进行演出,组织开展文艺作品创作活动,积极展现党风廉政建设丰硕成果。(刘正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