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法院以抓“六个早、六个小”为工作载体,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六个早”,即:一抓早谈话,树廉洁意识。2009至2015年,分别对27名新干警、15名任职干部、19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廉政谈话。二抓工作早安排,做到心中有数。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特点、工作规律,认真研究,细化工作目标,做好工作计划,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时间、工作、人员三落实。对每年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项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做到突出中心,突出主线。对半年和全年工作早安排,早准备。三抓风险早防控,防患于未然。自2013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工作以来,全面落实,常抓不懈,做好风险防控工作。该院把执行局、刑事审判庭等作为重点防控对象,加大对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各个关键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做好早打预防针,确保少出小问题,不出大问题,杜绝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四抓苗头早发现,做到警钟长鸣。通过上下班签到、司法巡查、案件评查等活动,观察干警的精神状态、情绪变化;通过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谈话,了解干警的思想、生活情况变化;通过梳理群众反映、院领导接访、信访等环节发现干警存在问题,对发现的苗头及时教育、整改,做到警钟长鸣。五抓违纪违章早问责,增强责任意识。对于违纪违章行为,坚持零容忍、严问责。该院坚持长抓会纪会风、上下班签到,严查开会玩手机、上班玩游戏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六抓管理早立制度,做到管理规范化。自2004年以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上下班签到制度》、《学习制度》等36个制度。把全院的人、事、物都纳入制度管理之中,做到制度管人、管事、管物。
“六个小”,即:一抓思想上的小问题。加强政治品质、思想道德、理想信念、核心价值观、正反典型案例教育。对个别政治理论的模糊认识、不守规矩、不讲纪律,或非正式场合中言行举止不当等小问题,坚决、及时给予纠正。二抓工作中的小细节。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要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作风建设注重细节。主要抓好接访、庭审中的礼仪、言语、态度,抓好卷宗装订、案件移送、归档的及时规范,抓好票据、卷面字体的清晰可辨,抓好室内卫生、门窗关闭、值勤值班按时到位等。三抓学习中的小习惯。要求每位干警要撰写信息、心得体会、调研文章等方式,谈自己的学习体会,写出自己的所思所想,做到文风实,做人实,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四抓组织中的小松懈。该院认真组织好年度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年度述廉述职、年度优秀庭室评比活动。增进团队意识,增强组织观念,树牢党员意识,增强党性,牢记宗旨。五抓纪律中的小规矩。坚持抓好请销假制度的落实,做到有事有病先请假,班子成员外出事先报告。上班全体干警亲自签到,出现、发生个人重大事项书面报告,党组会议议题事先酝酿,党组会、审委会,坚持院党组书记、院长末位发言等制度的规定。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六抓作风上的小节。该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小节小事抓起,抓好小事。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省、州系列要求,禁止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吃请,规范与律师的关系。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做到小节不出格,守住道德底线,不碰法律红线。(张正华 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