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科级干部“亮实家底”

发布时间:2015-08-05 16:50:56   来源:红河州纪委

绿春县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结合县情,通过实施科级干部“亮实家底”等措施和办法,进一步严明纪律,构筑防线。

在具体工作中,该县建全科级干部档案,备齐家底。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乡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要求全县科级干部按照通知事项,实事求是填写好廉政档案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把家底亮出来,接受组织的监督。年初,该县健全完善了160余名乡科级正职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和465名乡科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

同时,核对档案,查实家底。县纪委联合组织部门,对乡科级正职干部的廉政档案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一一核查。夫妻双方为乡科级领导干部的,对双方廉政档案进行比对,查看否存在口径不一的现象。截止目前,共发现33名乡科级正职存在个人廉政档案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上的信息内容不相符,2名乡科级正职干部存在夫妻双方口径不一的现象。

针对调查核实的情况,该县严肃惩处,促进整改。通过核查,对逾期不报、填报内容不真实、口径不一致的乡科级干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形成书面整改材料报县纪委,同时进行警醒约谈。目前,15个部门95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因逾期不报廉政档案,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近期内还将对没有亮实家底的乡科级干部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