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开展警示教育 强化纪律意识

发布时间:2015-08-05 16:31:48   来源:红河州纪委

2015年以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突出纪律审查重点的同时,加强警示教育阵地建设、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8月5日早9时,个旧市农业银行50多名党员干部来到红河州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这是该基地今年改版升级后迎来的第一批党员干部。

为突出“抓小抓早”和“本土”的警示内容,今年2月起,红河州对全州各级警示教育基地(警示室)“大起底”、“大排查”,以“早、小”等违纪案例为主线,删除了部分内容,增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当地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红河州警示基地既增加了该州水务局原局长窦云涛、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段霞等一批严重违纪违规案例,也增加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大量典型案例;建水县以涉及农村基层违纪违规案例为主,调整了展览内容;金平县针对当地部分行业、系统违纪违规问题频出的情况,新建了教育、卫生2个行业警示室;河口县针对边远山乡交通不便的情况,以涉及农村基层案例为主,制作了40块流动展板,深入各乡镇、农场开展巡回警示教育展。

今年上半年,全州已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200多场次,7万多名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

红河州拓展警示教育的方式,把警示教育课堂移到庭审现场、移到监狱,增强了警示教育的实效性。

“由于自己法纪意识淡薄,心存侥幸,犯下错误,现在连自由都失去了……”7月23日,河口县法院对该县农业局原局长李东和受贿案进行庭审时,李东和当庭忏悔。

“几个月未见,他就满头白发神情憔悴。”县纪委组织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们都表示庭审警示教育“很震撼。”

7月24日,红河州纪委组织州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党员干部,到州中级法院旁听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林耘埜滥用职权、受贿案的公开宣判。“5月14日,州纪委就组织我们来旁听审理了。从开庭审理到宣判,这种警示教育真的醒聩震聋。”一名党员干部听完宣判后说。

为规范旁听庭审警示教育,开远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旁听庭审警示教育制度的通知》,要求市法院开庭前将相关情况报市纪委,市纪委根据案情有针对性地安排职务相近、工作环境相似的党员干部参加旁听。庭审后,旁听人员要深入剖析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主客观原因,撰写心得体会文章报市纪委备案;泸西县制定《泸西县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庭审“零距离”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对警示教育进行规范的安排和部署。

“我曾经身居要职,现在却深陷囹圄,我愧对我的妻子、女儿……”看着现身说法的服刑人员悔恨的泪水,前来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的党员干部们深受教育。

今年4月以来,红河州财政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州直机关,蒙自市、弥勒市、元阳县、屏边县等县市,延伸警示教育课堂,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到建水监狱、小龙潭监狱开展警示教育。

观看案例展板和警示教育短片、观看监区场所、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党员干部们都说,“零距离”的警示教育更具感染力和震慑力,让自己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