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三抓”促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提升

发布时间:2015-08-03 15:35:36   来源:大理州纪委

云龙县高度重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始终坚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性、全局性工作,认真落实惩防体系五年规划。

抓分解,实行年度“台账式”管理。制定出台《云龙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细则》,要求全县32家牵头单位每年对《实施细则》分工方案中明确的具体工作任务进行逐条研究和分解,按照务求实效、具有可操作性、年内完成的基本原则,研究上报本单位、本部门每一年度的重点工作任务。2015年共确定57项重点工作任务,涵盖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重大项目廉政风险防控等各个领域。

抓关键,锁定重点工作领域。牢牢锁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健全农村监督工作体制;牢牢锁定重大工程项目、财政资金监管、国有企业改革、移民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防控廉政风险的重点,健全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等各项制度规定;牢牢锁定严肃惩治的重点,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消极腐败问题为重点。2015年上半年,共问责27件,同比增长169.1%。

抓结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坚持正确处理好惩防体系牵头任务与各部门其他各项本职工作的关系,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精神和要求融入到各项整改工作当中去。坚持以考促建,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年中半年检查、年底大检查,将各单位惩防体系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逐项对账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县委和县纪委将进行约谈。    (魏友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