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县纪委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中共腾冲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确定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围绕“七个”重点,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
以加强党规党纪教育为重点。重点是学习党章和中央修订颁布的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行政监察法等党内法规。制定了2015年腾冲县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专题教育活动。严格执行《腾冲县从严管理党员实施办法(试行)》和《腾冲县从严管理干部实施办法(试行)》。认真执行述廉、有关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民主生活会、廉政审查等相关制度。2015年上半年共有20名领导干部在纪委全会上述廉;共有18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有44名新提拔领导干部按规定填报了《腾冲县拟提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重大事项申报公示表》;审计部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5人次。
以强化“两个责任”为重点。认真执行《腾冲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2015年上半年开展乡镇和单位部门党委书记主体责任访谈42人次。严肃责任追究,2015年上半年追究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28人,追究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9人,实施责任追究通报21人。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与主责无关的工作,要把精力集中到维护党章、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反腐败工作、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严肃查处腐败案件等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上来。乡镇纪委书记向县纪委报告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及廉洁从政情况。坚持“一案双查”,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发生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对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乡镇、单位,既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又严肃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
以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为重点。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严厉整治顶风违规违纪行为,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依然我行我素的顶风违纪行为。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赌博案件1件3人。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约谈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分管领导11人。坚决纠正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和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重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今年以来开展纪律作风暗访3次,要求相关单位部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工作纪律的22名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重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内部监督,推动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常态化。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严禁插手土地征用,严禁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违规使用扶贫和社保资金,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整治为官不为、不会担当、不敢担当,整治作风不实、玩风浓、遵章守纪不严,整治服务意识不强、事难办、效率低等突出问题。发现违规插手土地征用1起,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1起,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处理。全县46名县处级领导干部、1318名乡科级领导干部、651名县直部门二级单位、股室负责人和696名乡镇站所、村(社区)负责人共2711名领导干部填写了《保山市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个人承诺书》,向组织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个人承诺,并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栏进行了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依法、有序、有效开展。进一步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和组财乡(镇)代管工作,推动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健全“五级联动”群众诉求机制,推进诉求办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监督平台统计上报群众诉求1417件,其中:已办结1411件,正在办理中6件,无超时未办件,推进了诉求办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四风”问题的检查。
以高压态势查办案件为重点。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加强改进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范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积极配合上级做好案件协查工作。决不允许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绝不允许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严重违反办案纪律的行为要从重从严处理。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严把办案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量纪关、程序关,开展好案件审理工作业务培训。2015年上半年,上报初核违纪线索57件,立案29件。审结处理违反党政纪案件22件2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0.78万元。通过办案,为10名干部澄清了是非,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增强考核针对性和成果运用的严肃性。扎实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的落实,把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个工作项目、实行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牵头抓、乡镇单位部门具体抓、纪委负责协调和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工作。
以加强自身建设为重点。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和“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大讨论活动。今年共组织干部开展专题学习10次,专题讨论2次,专题党课3次,心得交流1次。纪委班子及领导干部梳理了个人“三个清单”,纪委监察局机关梳理责任清单34项,权力清单8项,负面清单15项。县纪委监察局“两方案一清单”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共整改落实事项687项。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2015年上半年,选派3名干部参加中纪委组织的查办案件培训、1人参加省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高等院校培训、1人到市纪委跟班培训,抽调8人参与市纪委案件查办,学习查办案件。同时以抓三转、抓惩治、抓作风、抓预防、抓队伍为统领,加强横向对比、纵向对比,与友邻县区纪委比信息、比外宣、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考核指标,与部门之间比纪律、比作风、比能力,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中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