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全面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5-07-31 10:34:40   来源:大理州纪委

云龙县通过抓学习、组织保障、检查考核、监督监管、纪律审查方式,不断夯实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抓学习教育,提高认识。注重党政“一把手”教育工程,深入开展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四专一宣誓”活动,即召开专门会议、举办专题辅导、开设专栏宣传、组织专门考试和进行党委(党组)书记履行主体责任宣誓,把廉政文化建设全面纳入“大宣教”格局,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工作。

抓组织保障,落实责任。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委书记与常委班子成员及县人大、政协党组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县长与县政府班子成员、乡镇长,副县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各部门结合实际层层签订责任书,班子“一把手”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抓检查考核,严格奖惩。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整体规划,坚持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反腐败“四位一体”工作格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季度督促、半年检查、年度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评定为优秀的单位和“五个建设”先进村的兑现奖励,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评定为不合格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职务进行调整,评定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抓监督监管,约束权力。坚持源头治理,强化制度约束,认真落实省州党委《关于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实施意见》等四项工作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全面实现电子化管理。在全县11个乡镇、56个县直部门全面推行党政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清权、确权、限权、亮权983项,形成权限可查询、过程可检查、结果可监督、责任可追溯的权力运行体系。以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会计委托代理、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农信访举报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为重点,切实强化基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抓纪律审查,重拳惩腐。加强审查人才库建设,规范纪律审查机制,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和“一案双查”,注重倒查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重点查办发生在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为官不为、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2015年截止目前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0件12人,乡科级领导干部2件2人,挽回经济损失190.5万元,2个县直单位主要领导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追责,以关坪乡胜利村3名村干部集体贪腐案为代表的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及时得到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