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四举措助推廉政风险防范常态化管理

发布时间:2015-07-31 09:29:48   来源:昆明市纪委

富民县着力从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理、日常跟踪四个方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水平,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自身履职过程中的“高压线”,自觉抵制腐败现象和各种不廉洁行为。

加强前期预防,从源头上遏制廉政风险。坚持教育在先,从容易滋生腐败、发生不正之风特别是利益冲突的领域入手,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通过讲廉政党课、廉政谈话、任前谈话、述职述廉、廉政承诺、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推进权力公开运行,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校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深化信息公开,特别是对干部任用、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重要权力事项,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广泛接受监督。积极推行并联审批、联审会办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办事时限,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中心现场办结率。逐步将廉政风险和公共资源配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监控范围,实现网上实时动态监控,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程序化。加强制度建设,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建立“制度链条”,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坚持纠建并举,对行政管理事项、业务流程、岗位职责等方面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审查,建立新制度,修改或废止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制度。强化制度创新,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融入制度设计、制度检查与执行等各个环节,依靠创新机制制度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后形成《制度汇编》。

加强中期监控,尽早发现廉政风险。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党风监督员、政风行风监督员等的监督作用,想方设法扩大监督覆盖面。明确监督检查重点,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及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同步监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制约机制就跟进落实到那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围绕“三重一大”、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切实加强“三农”政策执行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在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移民安置、安全生产、土地流转、扶贫开发、社会保障及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加强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针对各单位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方面开展检查。认真剖析监督检查结果,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结合群众信访、执法监察、案件检查、效能监察、干部考察、舆论监督、专项治理、审计、巡查、述职述廉等各方面的信息,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遵章守纪、作风效能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定量分析,认真梳理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分析和廉情预警机制。

加强后期处置,及时化解廉政风险。对存在的问题,视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约谈、函询质询、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及时纠正,堵塞漏洞,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违纪违法行为。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日常跟踪管理,推进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把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常态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党政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党政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认真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每年对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防范措施进行审核评定,根据权力项目的增减,及时调整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防范措施。职工岗位调整变动的,在7个工作日内重新明确岗位负责人及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人和监督人,重新签署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书。部门或岗位职责权限有变动的,在15个工作日内重新查找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