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景谷县纪委监察局将景谷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风纪律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重点,建立核查“问题清单”严格问责工作机制。1—6月共问责领导干部49人次,其中:正科级干部14人次,副科级干部8人次,主任科员3人次,副主任科员1人次,其他人员23人次;涉及党员35人次;因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被问责的29人次,因落实作风建设分管范围内责任不到位被问责的11人次,因在地震恢复重建工作中组织协调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落实包保责任不到位被问责的9人次。此外,还问责了在景谷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工作滞后、任务落实不力的4个乡(镇)和1个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