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抓实廉政谈话强化干部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15-07-27 09:52:01   来源:楚雄州纪委

2014年来,禄丰县纪委监察局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按照注重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以谈话为切入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筑牢反腐倡廉“第一道防线”,有效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政从政。

落实三项制度,搭建工作平台,实现谈话工作常态化。一是建立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与监督联系单位干部日常谈话制度。全面整合纪工委的监督力量,加强对联系部门的监督,尤其是对“一把手”的监督。通过每年两次和监督联系部门的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和离退休老同志开展日常谈话,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掌握各单位班子运转、干部履职、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2014年,8个派出纪工委和监督联系的乡镇、县级部门开展日常谈话768人次,发现了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督促进行了整改。二是建立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联系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将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检查职能扩展到全县14个乡镇,通过建立工作沟通、信息交流、情况通报、相互协作等工作机制,监督检查乡(镇)政令畅通情况,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规定等执行及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情况,促进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建立纪委书记与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全面了解掌握科级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思想、作风和履职情况,对在谈话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打招呼,防微杜渐。

抓好两项工作,做好前期准备,提高谈话工作针对性。一是深入了解谈话对象相关基本情况。谈话前,根据谈话对象情况,采取问卷调查、征求意见、工作检查、听取汇报、收集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了解谈话对象单位基本情况、主要职能职责,资金项目的分配情况,工作流程,群众的反应等,摸清谈话对象的底子。并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梳理分析,从而确定谈话的重点,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开展人员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反腐倡廉形势、廉政法律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等培训,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谈话工作开展情况,县纪委定期召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与监督联系单位日常谈话工作座谈会和汇报会,总结交流谈话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存在原因,对谈话需要明确的要求、把握的方法和技巧、突出的重点等进行培训,为谈话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把握四个节点,创新谈话方式,增强谈话工作实效性。一是找准谈话对象。日常谈话中,除适当选取单位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外,有针对性的选取谈话对象单位负责人、财、物的工作人员,熟悉领导工作、生活情况的驾驶员,敢讲真话、实话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对象代表等开展谈话,力求真实、全面、准确了解情况。二是把握谈话时机。做到定期谈话与及时谈话相结合,年初制定谈话工作计划,按计划定期进行或者根据需要或针对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随时进行,及时打招呼,敲警钟。三是突出谈话重点。日常谈话把重点放在解党政班子成员、股所干部及一般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决定、工作安排部署等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廉政勤政及工作、生活作风等情况方面。纪委书记与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主要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保护教育干部的目的出发,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把组织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送到干部的心坎上,筑牢反腐倡廉“第一道防线”。四是讲究谈话技巧。谈话工作中,根据谈话目的、形式、谈话对象的思想水平、觉悟高低和心理素质等选择适当时机组织开展。日常谈话多用引导性的方法,通过交心谈心,倘开心扉,拉近距离,从而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廉政提醒谈话多用情感交流的方法,着力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做到真心待人,真情感人,从而达到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教育提醒的目的。

注重三个结合,强化谈话结果运用,推动工作落实。一是谈话与“一把手”的监督管理相结合,通过谈话,全面了解掌握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履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将领导干部廉政表现及时反馈给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对其考察、提拔、任用和调动、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二是谈话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相结合,将谈话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不认真组织落实和执行谈话制度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拒不纠正存在问题的党政主要领导实施责任追究。三是谈话与作风建设相结合,强化作风纪律的明察暗访,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开展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刘正翔  杨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