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四个完善”提高纪委委员履行能力

发布时间:2015-07-24 09:25:36   来源:德宏州纪委

为更好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芒市纪委通过完善四项机制,不断提高纪委委员的履职能力。

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提高纪委委员综合素质。认真研究制定纪委委员的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创新性的把对纪委委员的培训纳入纪检干部业务培训范畴,让纪委委员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一份子”,掌握必要的一些纪检监察政策法规,知晓执纪办案的方法技巧,为履行职责奠定知识基础。

完善责任分工机制,保证纪委委员“有活干”。每年年初,根据实际情况给纪委委员安排一定的调研工作任务,年底形成调研报告,为推进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为自己的“本职”工作尽一份力。

完善联系沟通机制,及时掌握纪委委员的工作状况。如,定期对纪委委员进行走访,加强对纪委委员履职情况的检查指导;定期召开座谈会,让纪委委员汇报工作情况、心得体会,征求纪委委员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增强纪委委员的履职责任感。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建立工作考核办法,实行跟踪问效等制度,增强纪委委员履职的压力感。建立纪委委员述职机制,开展纪委委员履职情况民主评议,不断增强纪委委员履职的责任感和压力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