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国税局以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深化“四风”整治,不断改进作风,增强国税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提升纳税人对国税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要求的满意度,制定了《富民县国家税务局推行“廉政监督卡”的实施办法》,在全县全面推行使用“廉政监督卡”,税务人员前往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时,向纳税人递交“廉政监督卡”积极主动地向纳税人宣传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及税企廉政公约。
“廉政监督卡”主要是对税务人员到企业开展税收执法工作是否依法办事、是否遵守廉洁从税和作风效能规定进行监督评价。“廉政监督卡”上还明确注明了国税部门廉政监督电话、信箱、邮箱、传真等信息,畅通和方便纳税人监督信息反馈渠道和途径。此外,我局还将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纳税人,确保“廉政监督卡”推行取得实效。
近日,该局永定分局和稽查局分别向云南新龙矿物质有限公司等纳税企业开出了第一份“廉政监督卡”。税务人员在向纳税人递交“廉政监督卡”之后,虚心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对富民国税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国税机关自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来,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升廉洁自律意识,为税企相互沟通加强监督搭建了良好的平台。目前,“廉政监督卡”使用已纳入税收监督工作常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