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四抓”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发布时间:2015-07-20 17:17:28   来源:丽江市纪委

玉龙县纪委紧紧抓住责任分解、定期报告、述廉测评、检查考核等四个重点环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落实。

细抓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体系。年初,制定下发了《玉龙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为6大块70项,具体落实到14家牵头单位、46个协办单位,明确了县委、县政府和牵头单位及协办单位的职责。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中共玉龙县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责任分解为7大块41项,明确了纪委监督职责。全方位构建起明晰的责任体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制和工作机制。

实抓报告制度,掌握落实动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县委班子及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及时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听取部门、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5年上半年,全县89个县直部门和 17个乡镇(办事处)按照要求,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率100%。

紧抓述廉测评,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开展领导干部述廉测评,紧抓“龙头”不放松,变“要我抓”为“我要抓”,强化责任意识。2015年上半年,组织全县8名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在县纪委委员质询、提问的基础上,参会人员根据述廉对象的述廉报告、平时掌握了解到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打分,作出全面、客观评价。并将测评结果向县委报告并反馈述廉对象,同时作为述廉对象的考核依据广泛运用。

严抓检查考核,督促责任落实。修订责任制考核办法,细化责任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2015年上半年,对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查组在听取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情况的汇报、查看相关痕迹资料、走访基层站所及干部职工等方式的基础上,填写《玉龙县2015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督查表》,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督促责任制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