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纪检监察机关打牢工作基础全力抓办案

发布时间:2015-07-20 16:47:50   来源:临沧市纪委

沧源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责任担当,树立“有案不查就是不作为,查案不破就是不称职”的办案理念,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第一主业”抓紧抓好。

不断整合充实办案力量。紧紧围绕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两个过半”的要求,深入推进县纪委县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向办案一线倾斜,实行全员轮训办案。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县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整合各执纪执法机关资源协同办案,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避免案件查办“单打独斗”局面。

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今年1—6月,共接受信访举报16件(次),立案23件24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8人),同比增9.5%,结案处理16件1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件8人。严肃查处了一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套取和挪用民生资金、私设“小金库”等案件。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共问责科级干部5人。通过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持续形成震慑氛围。

充分发挥办案综合功能。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反映干部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3件失实举报予以澄清,还干部以清白,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及时教育挽救干部。坚持把查办案件与总结剖析、教育警示、建章立制等结合起来,增强办案效果,组织乡镇、部门主要领导等120人旁听职务犯罪公开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今年以来查办的8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全县党员干部深受影响和警醒。

坚持安全与效率并重。加强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管理,严格实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双报告”,狠抓直查快办,提高办案效率。加强办案指导,完善县乡纪委联动办案机制,每季度召开查办案件运行分析会,对没有自办案件的乡镇约谈纪委书记,督促落实监督责任。夯实基础工作,推进标准化谈话室建设,开辟办案医疗救助绿色通道,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确保安全办案“零事故”。 ( 魏千翔  肖红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