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重申纪律要求廉洁过“州庆”

发布时间:2015-07-20 10:41:50   来源:德宏州纪委

在德宏州州庆假期来临之际,瑞丽市纪委下发通知,重申纪律要求,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全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严明纪律规定。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入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和上级党委、政府、纪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文件要求,继续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瑞丽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瑞丽市关于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五项规定》、《瑞丽市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廉政纪律教育。

强化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改进作风建设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要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要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从我做起,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对违纪违规行为要不打折扣、不留情面,追究责任到位,决不能网开一面、法外施恩。

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作风建设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作风建设工作进展和成效。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恪守“三严三实”,严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增强执行上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加强执纪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不断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持之以恒抓作风、抓纪律,狠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庸懒散慢、推诿扯皮、打牌赌酒、大操大办等歪风。要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规定的问题,按照“快查快结”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落实纪律规定不力、问题依然严重的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增强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张国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