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三个一”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水平

发布时间:2015-07-20 10:26:41   来源:曲靖市纪委

富源县纪委以 “三个一”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水平,同时将案件查办工作与廉政教育有机衔接,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的震慑效应,强化对全县干部的警示教育。

“一案一剖析”。坚持在案件查办中深入剖析案情,找出违纪行为个性特征和违纪人员心路历程,明之以法纪,辅之以建议;在宣布处分决定时坚持“讲情理、说法理、明纪律、促整改”,让被处分人深受触动、让其他人明法自警,督促发案单位自查整改。“教训就在身边、诱惑就在眼前、陷阱就在脚下、失足就在瞬间”,通过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实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一案一提醒”。 秉持治病救人理念,对苗头性问题及早诫勉提醒。对虽有反映却又一时不能查实的线索问题,纪检机关关口前移及早提醒,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小惩大诫。对一些苗头性问题采用函询、约谈等方式警示提醒、挽救干部,不搞不教而诛。同时提醒发案单位党组织要履行好主体主任,及早预防。

“一案一预警”。 实施一案一预警机制,牢固树立“办案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时刻绷紧“安全”弦,保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办理每一件案件,都要召开会议对所办理案件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实行“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办案安全责任意识,对各种不安全因素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确保办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