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三转”要求,进一步强化主责主业,聚焦中心任务,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不断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强化主业聚焦。聚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把不该管的工作坚决交还给主责部门,回归主业,找准定位,坚决避免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一是清理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174个,取消或不再参与150个,只保留或继续参与24个,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正在推进中。二是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经济建设、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招商引资等纪检监察以外工作,不再冲在本职工作以外当“运动员”,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乡镇纪委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着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严肃执纪问责。联系实际,不断改进方式方法,突出主动监督、严格问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责。一是采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严肃查纠干部职工擅自离岗、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工作落实不力,开会缺会、代会、迟到、早退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17次,问责46人。二是充分发挥“五级联动”解决群众诉求机制的作用,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受理群众诉求3368件,办结3357件,正在办理11件。三是开展制止公职人员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和严禁乔迁等事宜借机敛财专项整治,督促全县254个村(社区)制定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的歪风邪气。制止大操大办乔迁等事宜84起,立案查处1件1人。四是始终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共收到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107件,初查初核86件,已立案26件42人,已给予党纪处分19人,政纪处分9人。
打造过硬队伍。坚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必先正己的要求,不断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通过制定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集中约谈乡镇部门纪委书记、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督促指导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明确职责、找准定位,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二是实行乡镇部门纪委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纪检监察干部顶岗锻炼、轮岗交流、学习培训等制度,促进交流学习,不断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内部监督,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打造纪检“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