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四加强”严明纪律抓早抓小

发布时间:2015-07-16 09:39:14   来源:玉溪市纪委

2015年以来,华宁县以“四个加强”为抓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纪律挺在前,严明纪律,抓早抓小,切实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

加强履职尽责,层层传导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探索落实主体责任的方法路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县委总体部署。今年,县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县委中心组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2次,县纪委座谈“两个责任”4次;明确全县22个牵头单位、64个责任单位职责,切实落实好“一岗双责”。强化责任落实,做到层层传递责任、传导压力。年初,县委书记与县级领导干部签订责任书24份,县级领导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64份,64个责任单位层层向下签订责任书368份。

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注重“四风”的各种“变种”和“隐身”问题,着力整治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消费、奢侈浪费等行为,及时跟进加强治理;坚持密集检查,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将日常检查、明查暗访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形成作风建设从严新常态;坚持通报问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因履责不到位、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2015年上半年共出动纪检监督干部128人次,开展会风会纪、工作纪律、公务用车、重要节点、值班、窗口行业单位等监督检查及明查暗访13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33个单位87人次进行了通报,对群众举报凝似公车私用的2个单位2人进行核查。

加强纪律审查,严防腐败蔓延势头。把纪律审查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主业,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责和方式,促进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案件亲自协调,重要工作亲自部署”责任落实;积极探索乡镇(街道)纪(工)委信息交流和办案、办信机制,全面提升基层纪委执纪监督水平;创新办案机制,提高基层纪委办案水平,认真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力。今年,安排3名纪检专干各跟班3个月,抽调3名乡镇纪委书记“办案能手”参与信访调查、案件查办,通过参与实际、以案代训,快速提升乡镇纪委人员办案水平。截至目前,5个乡镇(街道)镇纪委已对4件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进行了查处,对涉案的4人立案查处。

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执纪铁军。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要求,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廉政风险防控,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案件从快从严查处;加大干部交流跟班力度,调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组织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治庸懒散拖等“为官不为”“敬业有功、怠业必惩”等系列活动,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关键时刻敢于站出来、敢于亮剑。截至目前,县纪委已有两名同志分别到市纪委案审室和办公室跟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