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司法局:“六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5-07-14 09:53:00   来源:曲靖市纪委

富源县司法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采取“六项”措施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素质、纪律作风、业务水平、社会形象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抓班子,强化核心作用。着力在领导班子成员中、特别在党政主要领导中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强化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在处理、解决问题上求大同,存小异,自觉围绕中心工作抓好分管工作,同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遇事重商量、重沟通。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杜绝“一言堂”,个人说了算。始终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主动自觉地维护好班子集体形象,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抓队伍,凝聚整体力量。在队伍建设中,始终注重发挥局领导和中层骨干的表率作用,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凡是要求干警做到的,局领导和中层骨干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干警不做的,局领导和中层骨干坚决不做。同时要求中层骨干以上的领导坚持带头讲政治、树正气;带头搞团结、守纪律;带头强素质、创一流。时时处处为干警做出表率,在工作上,事业至上,恪尽职守;在言行上,光明磊落,不贪不占;在作风上,向我看齐,雷厉风行。从而提高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抓教育,增强全局观念。利用每周二的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日及每季度一次党风廉政学习日,不断加强学习教育。一是注重加强干警的理论学习,把思想政治建设的出发点放在全体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上,把理论学习作为提高全体干警思想政治水平的关键环节,作为干警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二是注重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以及纪律作风整顿,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整体意识和全局观念。三是注重开展以党纪政纪和廉洁从政为主要内容的党纪法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教育,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主题的权力观教育,以高德荣正面典型事迹和李云忠反面案例为主要内容的典型教育,把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使全体干警经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据统计,上半年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业务培训6人次;召开党支部中心组理论学习2次共38人次;参加县委组织的理论学习活动4场24人次;参加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18人。

抓团结,调动工作积极性。众人拾柴火焰高,齐心划桨开大船,团结就是力量。积极营造团结、友爱、和睦、互相关心的良好人际关系,树立正气,压制歪风。在日常工作中,相互关心、相互爱护、相互支持,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尽力争取和落实从优待警政策,经常沟通干警感情,研究业务难题,拉近距离,增进友谊。

抓廉政,纯洁干部队伍。认真制定《富源县司法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与各科、室、处、所、中心进行签订,年底统一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强化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对自己所分管的科室加强领导和管理力度,与科室人员深入交流,除充分听取他们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外,同时还对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给予帮助和解决,发现问题和苗头及时给予指出和批评教育,使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及省、市委“十项规定”,严格接待标准和接待规定,始终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修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局机关人员上下班实行指纹签到,基层司法所人员的考勤由所在乡镇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认可,一月一报告,使全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纪律作风有了极大的改观。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督,做好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查找工作,认真查找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存在的风险,在认真查找的基础上,填写了《富源县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承诺表》、《富源县廉政风险预警卡》,针对潜在的廉政风险点,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订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根据每个岗位、职责的风险点制定了不同的防控措施。坚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抓建制,提高工作效能。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警”的指导思想,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先后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政治学习和思想工作制度》、《科室例会制度》、《富源县司法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全系统干部职工考核制度》等。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