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把纪律挺在前面力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序开展

发布时间:2015-07-10 10:21:17   来源:楚雄州纪委

2014年来,大姚县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坚持党的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两手抓、两促进,把纪律挺在前面,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两个责任”。该县严格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强化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牵住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下发了《大姚县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方案》等文件,每年县委与12个乡镇党委、60余个县级部门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并定期进行半年督查和年度检查考核。2012年以来,县委开展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体廉政提醒谈话4次。2014年,举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全县220余人参加学习研讨。该县纪委聚焦主业、突出主责,落实“三转”、“两为主”要求,清理出纪检监察机关共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共80个,保留和继续参与16个、合并1个、退出63个,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决定》、《大姚县纪检监察机关约谈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明确了落实“监督责任”的相关内容。2015年,县纪委对3家新签订责任书和6家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单位“一把手”进行了约谈。2015年以来,按要求开展了对各种评先评优、上报表彰和拟提拔任用干部的70个集体和1274名个人的廉洁自律审查工作,对县委政府交办的10项事项进行专项督办。

把纪律挺在前面,推进作风建设。该县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作为持续改进作风的“第一抓手”,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定》、《大姚县干部作风明察暗访工作暂行办法》、《大姚县干部作风建设举报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作风建设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强对《楚雄州干部作风守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治理“庸、懒、散、软”问题。2012年以来,开展干部作风明察暗访30多次,对84名干部进行了问责。该县制定并严格执行《严禁公职人员收送礼金礼品借机敛财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暂行规定》、《大姚县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婚丧喜庆有关事宜的规定》等制度,加大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等“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力度,至2015年6月,有19人主动上缴了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收受的“红包”87200元。加强公务用车监管,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粘贴了公车标识,安装了GPS定位系统。

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民生监督。该县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联络员、电话网络举报投诉等渠道,加大纠风治乱力度,2015年上半年,办理答复反映各种不正之风的举报投诉15件,调查核实15件。全县31家部门和12个乡镇参与“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信息录入工作,2015年上半年,通过民生资金监管平台拨付民生资金32554.86万元,发放8138.43万元,发布民生信息182条,实现了对民生资金的有效监管。同时,该县着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抓住“事要解决”和“群众满意”两个关键,打牢“制度建设、软硬件建设、规范管理”三个基础,强化“培训、宣传、整合、创新、督查、考核”六大举措,不断提升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水平。制定下发《大姚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监督平台考核办法》,2015年上半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办结群众诉求受理2516件,办结2515,办结率为99%。该县加强对舆情在线网站的管理,规范网站信息发布、留言举报处置行为,严格执行督办交办、留言举报办理、考核等制度,引导群众合理反映诉求,让舆情在线网成为开展监督的有效平台,截止2015年6月底,舆情在线网点击量达390万人次,共收到群众留言181条,回复175条,办结率达97.2%。

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查违纪行为。该县出台了《关于建立协作办案机制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协作办案机制不断完善,反腐败工作合力不断增强,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做到办案工作零事故、零违纪。2015年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8件,初核30件,初核后转立案5件;截止目前,全县立党政违纪案件24件,结案10件,处分10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人,留党察看二年处分1人,开除党籍4人,行政记过1人,行政开除1人,共挽回经济损失54.9万余元。(紫学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