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在紧盯“车轮腐败”、严禁公车私用的同时,警惕新型的“车轮腐败”。
为防止“私车公养”,古城区各单位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建立公务用车档案、做好用车登记、加强用车报备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深化管理和监督,从严整治违纪行为。
一是扎紧“笼子”。在公车改革的进程中,要严明公车管理使用的相关纪律,完善公务用车的管理制度,从纪律上、制度上筑牢廉洁自律的防线;完善油单管控和财务报销制度。
二是加强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车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廉洁自律相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等不规范行为的危害,增强公车规范性使用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使公务人员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确保公车的规范使用。
三是源头管控。坚持抓早抓小,对公务人员的私车进行登记备案,接受各方监督;严格单位公车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维修等管理制度。对各单位“私车公养”的苗头问题要早打招呼、及时处理,不让小疾酿成大病。
四是“重打板子”。畅通投诉渠道,对“私车公养”问题“露头就打”,除追缴用公款报销的全部金额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街头巡查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公车使用情况特别是双休日、节假日公车私驾、公车私用和公车出入娱乐场所行为的治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