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严惩群众身边的腐败

发布时间:2015-07-09 12:51:20   来源:昆明市纪委

“2015年上半年,东川区立案调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22人,占全区立案调查总人数的50%。”东川区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介绍。

东川区把镇(街道)纪委案件查办工作纳入全区案件查办目标管理,明确镇(街道)党委书记为案件查办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各镇(街道)在遇到重要线索的初核和重要案件的调查时,实行联合办案或交叉办案,区纪委信访室或纪检监察室参与业务指导和工作督促。区纪委每月召开基层案件查办工作会议,通报各镇(街道)纪委查案件查办件情况,分析案件查办形势,交流案件查办经验。对不查办案件或查办案件推进不力的由区纪委书记约谈镇(街道)纪委书记。

东川区还出台文件规定各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专干的提名、任免、交流,以区纪委的意见为主,各村(社区)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的候选人须征求镇(街道)纪委意见。同时要求镇(街道)纪委书记不得分管行政工作,把主要精力用于集中排查反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线索,快查快处涉及惠农资金兑现、征地拆迁、集体“三资”管理使用及扶贫救济物资发放、项目实施等方面的违纪问题。把查处的典型案件为例,加强对村组干部的警示教育,提高其廉洁履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