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反腐“四位一体”,强化“六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抓签字背书。结合昭阳区实际,区委、区政府与20个乡镇办事处和68个区直部门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分标准,下发各部门对照执行。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下属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抓任务分解。区委出台了《昭阳区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明确区委、区政府、各乡镇(办事处)、区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明确区纪委及各乡镇办事处、区直部门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抓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市委的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9个1”工作机制,落实好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报告个人事项、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等十项监督制度,积极推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制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公车管理、公务接待、机关工作纪律等一系列制度,定期检查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确保制度刚性约束。
四抓示范带动。区委书记、常委及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全区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区级财政每年预算60万元廉政文化建设经费,大力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切实发挥示范效应。目前已建成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1个,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3个,区级廉政文化示范点17个。
五抓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抽调相关人员成立检查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区委每年上半年开展一次抽查,年底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
六抓责任考核。认真组织责任制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不力和出现严重问题的部门、单位,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按照相关规定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