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以明察暗访方式开展半年检查

发布时间:2015-07-06 14:52:36   来源:大理州纪委

7月3日上午,洱源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检查的相关事宜。洱源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杨红祥对7月6日开展的半年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据了解,与以往相比,此次半年检查呈现四个新变化。

检查方式作了新调整。该县主动适应新常态要求,取消了检查组听取被检查单位主要领导情况汇报的环节,强调要在各级各部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以明察暗访作为检查的主要方式,由检查组深入被检查单位下属单位和干部职工中走访了解,查看会议记录、文件材料等,并现场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口头反馈。

检查分数“实打实”。继续执行“半年检查占比40%”的规定,但得分情况不再按比例计算,而是采取对应开展未开展、应实施未实施的事项从半年分值中直接扣分的方法,待检查工作结束后,直接计算出被检查单位上半年考核得分,不再搞“秋后算账”。

突出责任追究的直接运用。根据案件查处情况,对主要领导严重违法违纪的单位,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不再进行半年打分;领导班子成员被立案查处、受到党政纪轻处分的,一次性从半年分值中扣10分;领导班子成员被问责的,一次性扣5分。

检查内容趋具体化。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任务分解和考核指标量化评价标准的要求,将必须在上半年内启动实施和开展的10项具体工作任务作为此次半年检查的重点,开展检查时逐项对照、一一打分,以此作为向被检查单位领导班子书面反馈并要求整改落实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