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五责并举”落实八个严禁

发布时间:2015-07-03 17:08:48   来源:曲靖市纪委

自《曲靖市深入开展“八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以来,陆良县紧紧围绕专项整治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突出工作重点,抓实监督检查,不折不扣将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强化领导,认真履职“担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把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来抓,抓住县委、牵头领导和主责单位三个着力点,强化责任担当,履职尽责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整治有责、整治负责、整治尽责。县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亲自部署、及时过问整治情况;牵头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切实加强对牵头整治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主责单位主动认领整治工作,既抓好自身的整改,又督促其他单位整改,解决实际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研究整治工作2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讲党课2次部署整治工作;县委召开召开落实“十个严禁”工作汇报会1次,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召开专题研究会议16场次,县级领导干部深入联系单位帮助指导专题教育68人次,解决问题66个。

细化分工,形成合力“明责”。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既不打折扣,又结合实际有创新。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六个严禁、市委八个严禁的基础上,结合陆良实际,将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乡镇(街道)干部“走读”一并列入专项整治的范围,制定了《陆良县深入开展“十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将十项整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了1名县级领导为牵头领导,确定了主责部门和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各主责单位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积极认领整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了每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明确的时限和方法步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合力。

建立制度,健全机制“强责”。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项教育活动,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及时深入调研,注重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增强制度的可行性、维护制度的权威性,新建了《陆良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制度》、《陆良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陆良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陆良县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陆良县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陆良县预防和杜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管理办法》、《陆良县治理庸政懒政怠政等不良行为问责办法(暂行)》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修改完善了听证公告、会签全审、依法报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了公务用车标识张贴、节假日定点停放报备等制度,织牢了制度“笼子”,强化了整治成果。

强化督查,严格督促“尽责”。县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县委专题教育领导小组专项整治组办公室(县纪委党风室)加强对各主责单位的督促落实,每季度都电话督促主责部门上报专项整治进度;今年4月28日至5月13日,县纪委监察局牵头,从县农业局、财政局、审计局抽调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深入11个乡镇(街道)、29个单位,入户339户,走访群众450余人次,对惠农资金补贴发放、领导干部婚丧喜庆借机敛财、收受“红包”、乡镇(街道)干部“走读”等整治情况进行督查;6月初,县纪委派出五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负责的主责部门和对口联系乡镇和县直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八个严禁”的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今年以来,我县已针对收受“红包”、公车私用、乡镇干部“走读”、干部工作作风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9次。通过督查,有力的促进了各主责单位和责任单位抓好整治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执行意识,为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起到了有力的助推作用。

加大查处,严格执纪“追责”。县纪委把查处违反“十个严禁”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今年查办案件的重点工作,突出重点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突破,强化行政问责和案件查办力度,惩处了一批违纪违规人员,起到了警示和震慑作用。2015年以来,我县共纠正违法违规问题18个,18名领导干部因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被问责,使用“双规”措施1人,查处违规使用公车案件3件,违规收受“红包”案件1件,正在立案查处涉及民生资金案件5人,对11个单位未按规定定点停放、标识张贴不规范的19辆公车进行了通报,对节假日脱岗人员全县通报2人,问责11人。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制度建设有所突破、管理进一步规范、查处问题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民生资金平台运行正常,民生资金按时发放;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专项整治,2227名干部作出拒收“红包”公开承诺;开设了廉政专户为领导干部拒腐提供“绿色通道”;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33起,与上年同期减少48起、下降26.5%;信访化解成果明显,全县各级各部门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同期下降14.5%,全县群众进京非正常上访3人次,与上年同期75人次相比,人次下降96%;公车运行费用呈下降态势,今年没发生公务购车行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299.62万元,比上年同期同比下2.8%。自《曲靖市深入开展“八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以来,陆良县紧紧围绕专项整治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突出工作重点,抓实监督检查,不折不扣将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