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推反腐倡廉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03 15:16:16   来源:昭通市纪委

今年以来,永善县纪委、监察局坚决贯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抓早抓小,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助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

强化监督,改进作风建设

常态化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配套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督查中共永善县纪委永善县监察局关于作风建设“十二个严禁”要求执行情况。对县内国家公职人员收受“红包”借机敛财和违规插手工程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全县15个乡镇及68个县直部门共9300余名领导及干部职工进行了登记报告及承诺。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共有4个处级单位和83个县管辖范围内单位作出承诺。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及端午等时间节点、灾后民房恢复重建等重要环节共开展机关干部作风集中督查5次,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强对农村低保、交通建设、水利建设、扶贫工作、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及市场整治等工作的监查。通过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共监控专项资金117笔19229.28239万元,发布政策法规信息28条。通过电子监察监控,对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环节的监督,并适时对工程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半年来共开展各项监督检查40余次,发出督查通报5期,全县机关作风明显好转,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严格执纪,坚决惩治腐败

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惩治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形成震慑,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是坚决落实“一为主两报告”制度。二是完善了反腐败案件协调机制、案件线索移送制度。三是强化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坚持文明办案、安全办案。共受理信访举报49件;初核33件;立案23件27人,结案8件10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0人(科级干部3人),给予政纪处分2人(科级干部2人),受党政纪双重处分2人。收缴违纪资金97万余元。通过信访初核,澄清事实保护干部7件7人。

严肃问责,提升工作效能

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过错必追究”的原则,加大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力度,着力治理干部作风中的“庸、懒、散、软、拖”现象。对作风不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监管不力、处置不当等行为,共问责20人,其中科级干部13人,一般干部7人,点名道姓通报批评10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4人,诫勉谈话1人、停职检查2人、建议免职1人。全县各项制度执行力明显增强,工作实效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