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派出+派驻 实现全覆盖常态化监督

发布时间:2015-07-03 11:28:45   来源:德宏州纪委

为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今年2月瑞丽市纪委围绕“突出主业”的改革思路,率先在全州开展深化纪检监察派出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从6个派出纪工委中选任21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进驻21个市政府部门开展工作,实现纪委对政府职能部门监督全覆盖,有效约束“一把手”的权力,破解了常态化监督的难题,确保权力监督没有真空地带。

捏住关节要害痛点扣紧监督“链扣”

改革工作遵循机构设置不变、行政编制不变和领导职数不变的“三不变”原则,21名纪检监察进驻人员由市委选任,担任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第一副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驻在部门业务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经市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提出处理建议;根据工作需要参加驻在部门各种会议、调阅驻在部门各种文件资料,开展各项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进驻人员由瑞丽市纪委、市监察局按照《选任纪检监察进驻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统一管理和考核,明确了与纪委监察局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与驻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突出了“派”的权威,确保了纪检监察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紧盯人权事权财权补齐制度“短板”

纪检监察进驻人员紧盯人权、事权、财权,以及重点岗位、行政审批重点环节等工作,对驻在部门进行了摸底调研,了解掌握单位组织机构、行政许可事项、项目实施、制度建设及账户设立情况,认真查找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减少权力寻租情况的发生。按照“废、改、立”的原则,制定出台纪检组廉政谈话制度、纪检组约谈制度、派出纪工委(纪检组)对联系单位财务监督制度、教育局与乡镇派出所及各城区联系通报制度和在各学校设立廉政监督员制度等5个制度,补齐了制度“短板”,形成了执纪监督的长效机制。实行进驻部门财务月报制度,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并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真正做到了从源头预防腐败,突出了“驻”的优势。

坚持敢想敢抓敢管打出执纪“重拳”

纪检监察进驻人员按照瑞丽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要求及市纪委制定的《选任纪检监察进驻人员工作手册》,对驻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案件查办、信访举报、执法监察、纠风、问责工作规范等方面开展驻在部门各项工作。进驻以后,各纪检监察进驻人员及时听取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21个驻在单位1000余名干部职工接受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市审计局纪检组与外出审计组成员签订《廉洁承诺书》,对部分市直单位调整二级班子领导进行监督,调整了市林业局5个站所负责人。通过4个月的探索实践,纪委深化派出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成效已然凸现,“管”的力度成效显著。截止5月底,选任纪检监察人员共核实信访件6件,向检察机关移交涉嫌贪污线索1件;对违反《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和《瑞丽市关于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五项规定》等作风纪律规定情节轻微的人员进行约谈42人次。制止纠正市直部门乱收费现象2起,对部分市直单位调整二级班子领导进行监督,对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单位进行了纠正和规范,突出“管”的力度。

21名纪检监察进驻人员全面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部门的监管,推动了机关作风转变,形成了对违法违纪人员有力震慑,扭转了重点领域和部门贪腐案件易发多发的势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朱文科说:“改革整合了监督力量、强化了监督职能、提高了监督效率,实现了对政府部门‘零距离’监督,破解了基层监督弱化的难题,为瑞丽试验区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