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一天闲过,不能让一事拖拉,不能让一样恶习上身,不能让一笔赃款进家,不能让一个自己接触过的群众不满,不能让一个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惹出闲话。”这是今年以来新平县纪委监察局按照“三转”要求,把强素质、改作风、作表率作为打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铁军形象的新举措。
练内功,锋利剑。推行集中学习制,每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典型案例通报,了解政策形势;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纪法规、廉洁自律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专项培训,不定期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邀请省市专家作纪检监察业务专题辅导,提高业务技能;完善选送培训和顶岗锻炼机制,以跟班学习、案件查办等方式来提升干部能力;鼓励自学,发放《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反腐倡廉教育读本》等资料,提升学习效果和理论水平。
改作风,敢亮剑。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新平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办法》,对落实情况进行奖惩和责任追究,使“两个责任”落在实处;精简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30个调整为17个;调整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联系单位,由原来的64个单位增加到69个,实现了对县直单位监督的“全覆盖”;完善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机制,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成立专项督查组,抓住重点时段、重要节点,对12个乡镇和64个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等情况明察暗访,下发督办通知6份,督促主责部门对作风不实的7人进行问责;建立纪检监察巡查制度,赋予派出机构纪检监察巡查权,做到关口前移、主动作为,对12家单位进行常规巡查和专项巡查;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双谈、双签”制度,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及配偶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家庭助廉谈话并签订廉政勤政和助廉承诺书;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形成纪检监察与司法、审计等部门的查办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到6月中旬,司法移送3件4人,自办案件4件5人,给予开除党籍3人、留党察看2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
做表率,护好剑。注重在“常”、“长”上下功夫,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强化内控措施,制定《新平县纪委监察局各室、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2015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推行公务员定期考核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年终考核制;调整县纪委常委分工,整合内部资源,加强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管和督查;注重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掌握纪检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圈,促其做到“八小时”内外一个样;加大对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今年推荐提拨正科级干部4名,副科级干部3名,轮岗交流4名,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