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突出以办案工作为中心,在人力、设备、经费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确保资源配置向办案一线倾斜。2015年1—6月,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1件(本级13件),涉及科级干部3件,现已办结19件;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4件26人,涉及乡科级干部3人。在已审结的19件24人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其中开除党籍3人、开除公职1人。
进一步整合办案资源。在去年出台整合纪检监察内部人员力量创新工作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县纪委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发挥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整合公安、检察、法院、审计、财政等部门行业执法监管力量,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积极拓展案源渠道。在继续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注重从巡视监督、专项整治、纠风执法等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加强对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快查快结。结合专题教育,把查处“为官不为”行为和违反“六个严禁”问题作为执纪办案的重要内容,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调查核实力度,视不同情节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
重视办案人才库建设。加强办案人才培养,通过自荐、部门推荐、领导审核等层层把关,把纪检监察、法院、检察、审计等部门中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经验足的办案骨干纳入办案人才信息库,并对涉及办案人才的姓名、性别、民族、学历、工作简历、职务、专长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建档。目前,已储备办案人才15人。
切实保障办案安全。牢固树立“办案首保安全,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的理念,严格遵守案件查办工作制度。积极发挥已建成的县纪委标准化谈话点的作用,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将办案安全要求体现在信访举报受理、组织谈话、调查取证、陪护记录、值班巡查、后勤保障等各个环节,确保办案无安全事故。(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