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推行全员办案“全拳出击”聚焦主业

发布时间:2015-06-29 11:04:26   来源:大理州纪委

“以前有案子,仅仅依靠纪检监察室、综合室等几个专职办案人员,有时力不从心。现在,实行全员参与办案后,不但大大提高了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效率,更重要的是提升了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云龙县纪委副书记杨成贵深有感触地说。

今年以来,云龙县纪委监察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办案责任,推行全员办案,通过资源整合、内部挖潜,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办案积极性和主动性,以高压态势努力营造不敢腐的良好氛围。

聚焦办案主业。打破科室界限,发挥个人所长,统配统调,实行“老将带新人、骨干带弱手”,结组包案,责任到人,限期结案,培养一批“实践型”业务骨干,纪检监察党员干部的办案智慧和潜能得到进一步激发。在近期“5·21” 案件、“5·30”案件中,成立专项调查小组、陪护小组、后勤小组,建立责任制度,明确各组职能职责。在“5·21” 案件中,委局机关有30人参与办案,占单位总人数的78%。

有效整合力量。将全县11个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纳入办案力量,有计划、有步骤抽调基层纪检干部参与办案。根据办案工作需要,适时统一调度,将有限的力量集聚,跨业务室联动、跨板块调剂、跨领域分配,有效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在近期“5·21”、“5·30”案件中,分别抽调2名乡镇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参与办案。同时,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办案工作的督促指导,对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包抓室干部协作参与,委局领导靠前指导,及时排除干扰和阻力,为办案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实战培训提升能力。落实查办案件主办人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让全体委局干部轮流参与、协助办案,实现人人办案,个个经手,争当能手,做到一专多能,培养一批业务骨干。严格执行单位学习制度,委局主要领导亲自讲课,各派出纪工委、室主任结合各自业务轮流交流发言,研究探讨办案技巧,提高办案本领。有目的、有重点地安排年轻纪检干部参与委局办案工作,通过以案代训、以老带新,提高基层办案工作能力。

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修订完善了《案件主办人制度》、《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严格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加强对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等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有效防止了执纪权力的滥用,在纪检监察机关上下形成了靠制度管人、依程序办事、按规矩运作的良好氛围,使机关内部建设和各项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