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三项制度”“两项监督”加强乡镇纪委日常管理

发布时间:2015-06-29 10:58:42   来源:昭通市纪委

彝良县纪委认真落实“两为主”要求,着力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乡镇纪委的日常管理和纪律作风监督,努力促进基层纪检组织聚焦主业、转变作风、扎实履职。

建立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分片联系督导乡镇制度。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分别联系督导15个乡镇纪委工作,重点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案件查办、“五级联动”及信访、民生资金监管、廉政文化建设、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推进“三转”等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了解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研究对策加以解决,并加强业务指导。

建立县纪委常委约谈乡镇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制度。针对工作开展情况和一些苗头性情况,定期不定期对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开展约谈,督促乡镇党委加强对纪委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督促整改纠正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解决重大涉纪诉求和信访举报问题,督促落实办案要求加大办案力度等,通过约谈提醒,促进认真履职,推动工作。

建立工作专报制度。在制定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制度的基础,专门针对乡镇纪委制定了每月工作报告制度和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反腐倡廉宣传调研制度,有效了解乡镇纪委工作进度和日常工作状态等情况,促进“监督责任”真正落实。

狠抓履职监督。根据“两个为主”的要求,严格落实乡镇纪委书记述职规定,于去年启动了乡镇纪委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工作,乡镇纪委书记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案件查办、五级联动、廉政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述职,现场接受常委提问和质询,并作出工作承诺,促进了乡镇纪委进一步理清职责、明确目标,勤勉尽责。下步将推进述职工作常态化。

强化作风监督。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备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外出、离岗休假须提前3天向县纪委书记报告,且纪委书记、副书记原则上不能同时离开本地区(特殊情况除外),外出时要做好工作对接;要求乡镇定期向联系督导的县纪委班子成员汇报工作情况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以便县纪委及时做出工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