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出台《科级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5-06-26 16:36:07   来源:云南省纪委

办法明确监督内容: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有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无违反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有无反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办法采取的监督方式:一是所在单位党组织监督,即:领导干部每季度定期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八小时以外”执行“四个有无”的情况,所在单位党组织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教育和监督,对报告情况进行抽查和核实;二是所在村(社区)和家庭成员监督,即:领导干部要主动到所在村(社区)进行登记,纪检、组织部门和单位党组织采取发放问卷调查表、信函(电话)查询、走访座谈等方式与领导干部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家庭成员联系沟通,适时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 “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三是群众和媒体监督,即: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信箱,建立网络举报邮箱、微信监督平台,鼓励自然人和新闻媒体举报反映问题;四是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即: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公共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发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对当事人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违反党纪政纪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