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来,瑞丽市纪委、市监察局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州、市一系列决策部署,立足“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在法律底线之前架起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市委出台了《瑞丽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意识,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带头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99个单位(部门)签订了《瑞丽市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表彰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9个优秀单位,对10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一把手”进行追责;12名乡(镇)、农场、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述廉。
扎紧纪律规矩“铁篱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结合瑞丽实际出台了《瑞丽市关于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五项规定》,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购销红木、珠宝玉石等过程中收取中介费、拿回扣,严禁国家公职人员经商做生意,不准参与买卖红木、珠宝玉石的经营活动,严禁参与非法买卖土地,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在干部调整、任用过程中通过企业老板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说情、打招呼,严禁国家公职人员与企业老板、商人等发生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市纪委研究出台《对联系单位财务监督制度》,将其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架起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
用好纪律规矩“钢尺子”。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廉洁从政教育,组织2000余名党员干部订阅学用《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观看《廉政微电影》、《沉沦》、《贪官心理》、《权位误区》等警示教育片,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关键节点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廉政短信6636条,编发廉政视点10期。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全市84个单位部门,240个基层站所,共1049人向组织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承诺。开展驾校乱收费行为整治,对3名乱收费教练进行了查处,责令其向学员退回违规收费。加强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的督促检查,对全市性重要会议进行会风会纪督查,抓住春节、五一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明察暗访12次,今年1-5月,共问责13人,约谈12人。
打造执纪监督“铁队伍”。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外出离岗报备制度、周一学习签到制度,出台《选任纪检监察进驻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乡镇(农场)纪委管理办法(试行)》、《畹町纪工委、姐告纪工委、市纪委干部室、纪检室、执法室监督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六个规范”强化选任纪检监察进驻人员工作,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范、案件查办工作规范、信访举报工作规范、执法监察工作规范、纠风工作规范、问责工作规范。对1名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进行调离岗位,形成了合理退出机制,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严把干部入口关,新调入1名优秀青年干部,借调6名干部。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12次,举办业务培训班1期,参学参训620余人次。注重机关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和谐文明机关,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王瑞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