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三步走”推进农村廉政文化

发布时间:2015-06-25 09:27:44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县结合该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实际,高度重视农村廉政文化建设,以“宣”树廉、“探”兴廉、“建”固廉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

一是以“宣”树廉,积极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在宣传上既注重内容,突出廉政主题,又要兼顾形式,不断创新文化载体。结合该县基层组织建设和乡风文明创建,作为廉政文化搭建平台,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同时,充分发挥各乡镇自身文化资源优势,面向广大群众,积极树立起廉政执法、热情服务,推进廉政文化的广泛性和影响力。各乡镇除了设立宣传橱窗,推广宣传标语等固定形式,还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廉政文化用格言警句、手机短信、廉政漫画等形式加以表现,并结合地方特色,通过编排民族歌舞节目在节庆期间展演,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二是以“探”兴廉,创新廉政文化进农村有效载体。该县着力探索如何把廉政文化更深入地推进到乡村的实际工作当中,基层各级领导结合实际了解廉政文化“怎样进”农村的问题,培植廉政文化根基,形成各村既独具特色又符合各村共同愿景的廉政文化,从而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当前各乡镇以倡廉为核心,以村务、党务公开为抓手,以家庭教育为载体,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倡导以“廉”为荣、以“腐”为耻的良好家风,把党风廉政宣传融合于乡风民俗文化宣传中。

三是以“制”固廉,积极完善制度固化廉政成果。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精实”文化理论要求,结合当地廉政建设实际,提出廉政文化建设总目标和保障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六有”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建立起一套覆盖广大党员干部工作行为、日常生活行为的一整套廉政建设思路,并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修订、补充。按照各乡镇实际,把廉政文化制度建设作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健全和完善制度,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廉政文化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