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派出纪工委切实履行职能职责

发布时间:2015-06-25 09:24:30   来源:红河州纪委

元阳县各派出纪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纪检监察组织体系改革体要求,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创新方式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充分担负派出纪工委的职能、职责。

创新体制机制,夯实工作基础。按照派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元阳县各派出纪工委主动适应纪检监察新体制下监督方式的新要求,对所负责的乡镇和部门逐一进行走访座谈,督促各单位健全完善纪检组织,要求各单位明确1名班子成员和1-2名干部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具体承办纪工委、监察分局安排的日常工作任务。不断完善日常工作流程,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表、重要会议等事项报告制度,采取查阅会议记录本、听取分管领导工作汇报等形式,对各单位上报内容进行重点回访。主动与县纪委监察局各室之间保持紧密联系,多请示、勤汇报,加强沟通,主动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争取支持和指导,积极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工作任务,保证了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步调一致、运转高效。

把握监督重点,认真履职尽责。各工委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把握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主动作为,不断探索监督检查的新途径。一是围绕“三重一大”事项,主动跟进监督检查。根据所负责的乡镇和部门工作实际,主动联系,及时沟通,先后参加了所负责单位的重要会议40多次,对相关单位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开支等相关事项分别进行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确保决策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增强管辖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突出作风建设,积极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县纪委提出的工作要求,先后进行了50多次明察暗访,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现象进行了重点巡查,对发现的问题,通报到责任单位,督促整改到位。对全县14个乡镇和69个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提醒,落实监督责任,着重约谈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严明节日纪律,严禁公车私用;约谈单位是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过作风建设相关文件;约谈单位为廉洁过节采取了哪些措施等,强化廉洁意识,切实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有关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坚持查处典型,提高监督检查实效。信访调查与案件查办是纪工委的两项重要职能。派出纪工委高度重视信访工作,采取完善机制、整合力量、跟踪督办等有力措施,提高信访办理效率。2014年,6个派出纪工委全力协助县纪委,受理信访举报72件80人,立案查处24件28人,给予处分26件30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6件6人,挽回经济损失134万元。

坚持学习至上,提升自身素质。打铁还须自身硬。元阳县派出纪工委牢固树立创先争优意识,切实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努力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一是注重理论学习。在工作之余和八小时之外,纪工委工作人员积极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各项政策法规,对有关业务工作程序,及时请教县纪委监察局委局领导和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在列席部门重要会议前,认真学习和咨询部门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建立了周学习、月考试等集中学习制度,并积极推荐人员参加纪检业务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二是注重廉洁教育。在工作中,思想上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三是注重严格考核。用考核的手段约束干部的行为。在工作考核上,将案件查办、信访调查等作为主要内容,按照工作的难度、完成的质量和数量分别给予考核记分;在作风考核上,着重考核工作态度是否积极、工作方式是否依法依规、生活作风是否健康向上,对发现作风方面问题,按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考核扣分。对年度考核分数较低的,相关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坚决调离纪检监察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