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梁河县纪委对勐养镇党政领导班子围绕勐养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一场特殊的谈话和批评教育。这是梁河县通过建立、推行“三谈两报告”机制,强化干部责任落实、促进干部廉洁履职的一个缩影。
2015年以来,梁河县积极创新干部教育监督模式,推行“三谈两报告”机制:
“三谈”,即“任前教育谈”。由县纪委书记和监察局长对新提拔和调整交流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公开作出廉政承诺,打好拒腐防变“预防针”。“部门深入谈”,由纪委派出纪工委深入分管联系部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与部门“一把手”谈主体责任,与班子成员谈职责分工,要求各部门一级谈一级,层层筑牢廉政“防火墙”。“问题警示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不力、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或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由县纪委书记对其实施警示约谈或诫勉谈话。
“两报告”,即“主体责任向纪委全会报告”。在年初的纪委全会上,乡镇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及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并接受现场答疑和民主评议。“监督责任向党委纪委双报告”,推行乡镇纪委书记和派出纪工委书记向县委常委会及纪委常委会报告制度,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的中心任务谈做法、谈成效、谈不足,并听取常委提出问题反馈,限期完成问题整改。
据统计,今年以来,梁河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增强了“三谈两报告”震慑力,对未严格履行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干部职工监管不力的8名责任领导和12名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责任人进行问责,对34名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