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抓节点教育 让纪律规矩入脑入心

发布时间:2015-06-19 17:25:37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使党员干部明底线知规矩,2015年以来,昌宁县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把握六个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把握政策节点,开展引导教育。通过系统先学、班子紧学、会议领学、培训促学、约谈督学、党课讲学等方式,认真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各级召开的党委全会、纪委全会、政府系统廉政等会议精神,学习新出台的重要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重大改革精神,加强纪律和规矩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顾全大局,守纪律讲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把握传统节点,开展预防教育。针对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高档娱乐消费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昌宁县通过通知要求、短信提醒、明察暗访、案件通报、送戏下乡等方式,2015年以来,印发节前严守纪律规定廉洁过节的通知2个,发送廉政短信2695条,编排廉政文艺节目2个,下乡演出30场次,受教育群众达9万人次。抓住传统节点,立足预防,注重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廉政从政意识,确保全县党员干部廉洁过节。

把握活动节点,开展主题教育。结合全县深入开展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纪律作风整顿、“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大讨论等活动,在专题教育活动中深入开展党章党纪党规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意识教育,开展廉政党课148期,受教育党员干部7190人次。组织党章及党政纪条规知识闭卷考试5场,368名党员干部参加考试,通过竞赛和考试检查学习效果,达到以考促学、依考促廉的目的。

把握任用节点,开展提醒教育。以新任领导干部为重点,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各个环节,以“五个一”廉政套餐为抓手,通过“考廉、话廉、悟廉、诺廉、审廉”,不断强化新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帮助新任领导干部筑牢思想防线。2015年以来,组织51名新提拔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有49名一次性合格,有2名经补考后合格;所提拔干部全部经过县纪委组织的廉政审查,做出勤政廉政承诺并接受了一次警示教育。

把握特殊节点,开展告诫教育。在领导干部因操办婚丧喜庆、建房买房等事宜事先向县纪委审报时,由县纪委领导对其进行告诫教育,提醒其在操办过程中要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增强廉政的自觉性,严守《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中的“十三个”严禁,带头移风易俗,推进俭约办客。在高考,征兵期间,督促教育、武装部等部门开展好告诫教育,重审纪律要求,筑牢领导干部的思想防线。2015年以来,共开展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告诫教育38人次。通过提前打招呼,做好思想工作,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进行一人一事告诫谈话,防止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把握案件节点,开展警示教育。定期分析全县的发案态势和特点规律,认真剖析发案原因,针对典型案例,实施“一案三报告”,定期不定期发布案例通报报告,2015年以来,在县纪委监察局网站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案件查处情况32人(次),有效震慑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加大警示教育力度,通过开展庭审观摩、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和监区、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2015年以来,组织368名党员干部到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组织90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到县法院参加庭审教育,组织1009名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狂妄的代价》,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法纪意识,进一步规范廉洁从政行为。(范艳芬)